结婚登记的条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另外,还要提供婚姻登记机关所要求格式的相片。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结婚登记颁发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2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5、祝贺新人。
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条件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港澳台居民在大陆结婚登记的程序
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七)、颁发结婚证。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登记的条件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登记手续繁杂,尤其牵扯到户口等问题,需要出示的证件太多,好多人要跑好几次婚姻登记处才能办下结婚证。以下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需要的全部程序:
1、办理机构
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办理时限
1)证件、证明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登记、发证;
2)经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证明,并书面告知理由。
3、申办对象资格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以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为依据)。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4、申办手续
1)户口证明(户口薄、户藉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4)本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出具的当事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四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6)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除提供1至5项证件、证明外,还应当提供有效的离婚证件(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
7)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5、办理程序
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北京结婚登记手续细则
北京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1.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双方自愿并亲自到场;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双方均无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
北京婚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 则携带本人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盖章。
2.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时填)。
3.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北京婚姻登记去那里办?
1.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双方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3.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北京市婚姻登记处收费项目和收费依据
一、收费项目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二、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证每对9元
三、收费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各区婚姻登记处地址及办公时间
北京市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2028454
办公地址:朝阳区华严里8号(中华民族园向西300米,福利彩票中心大厦一层)
乘车路线:820外环、722、55、315、909、819路等,祁家豁子下车,十字路口向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北京市朝阳区婚姻登记处第一登记站
咨询电话:87719802、67785618
办公地址:朝阳区劲松中街四区405楼甲
乘车路线:35、37、41、41支、51、607、705、707、713、743、821、822、907、特3路,劲松中街站下车(十字路口向南200米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北京市朝阳区婚姻登记处第二登记站
咨询电话:87719802、67785618
办公地址:朝阳区六里屯道家园甲4号楼附楼(朝阳区民政局楼后)
乘车路线:30路,道家园站下车;9、31、729延静里站下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不办公
注:原吉庆里婚姻登记处已经取消
北京市东城区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84012494、84012502
办公地址:东城区东四十三条53号东城区社区服务中心二层
乘车路线:13、116、807、106路东四十二条下车,713、406、24路海运仓下车,地铁东四十条下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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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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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海淀区科学院南路31号(双安商场正北面约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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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北京市崇文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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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崇文区永外东滨河路17号(玉蜓桥西侧玉蜓公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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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宣武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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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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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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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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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乘316、649、316在岳庄站下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北京市平谷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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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平谷区谷丰路3号
乘车路线:918路畅观楼下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北京市大兴区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244184、69233665
办公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街
乘车路线:968、957、937、943在黄村或黄村一中下车即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北京市密云县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043037、69081107
办公地址:密云县密溪路
乘车路线:980滨河大桥站下车,滨河大桥桥西30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北京市房山区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370244
办公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10号
乘车路线:917支线琉璃河政府下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北京市顺义区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421230
办公地址:顺义区石园北区
乘车路线:乘915、918老年公寓下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
北京市昌平区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746042
办公地址:昌平区政府街37号
乘车路线:345支到西关南路站下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
北京市怀柔区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632219
办公地址:怀柔区青春路28号
乘车路线:916路北大街站下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北京市延庆县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9176837
办公地址:延庆县延庆南菜园
乘车路线:乘919路南菜园站下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北京市门头沟区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1893269
办公地址:门头沟区门头沟路134号
乘车路线:乘小26路在红叶鞋厂站或370路在圈门站下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广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在广州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面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申请人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