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16

“闪婚”比非法同居好 不指定

“闪婚一族”的悄然壮大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人们传统的爱情、婚姻理念。在记者采访的30位学历在大学本科以上的市民中,有28位市民认为自己不会选择“闪婚”,但其中的26位市民表示非常理解,4位市民表示绝对不能接受。
  持赞成态度的吴先生与女友相恋8年却未修得正果,接到朋友的结婚请柬吃了多次“高价饭”后,吴先生领悟了:“选择‘速食婚姻’的闪婚者恰恰是看透了婚姻的实质,感情很奇妙,如果双方有感觉,可以相处而决定结婚,并不在乎相处时间的长短;相反地,如果10天你不能决定和谁结婚,那么有可能你10年都结不了婚。
但罗先生认为“磨刀不误砍柴功”,一些白领在找对象的过程中,整天呼喊“真没时间谈恋爱”、“抓了一个就行”,以为这样能降低婚姻成本,殊不知这也降低了婚姻质量。
  结婚该不该冲动?
  市民冯先生认为,结婚就像买房子,有时候需要冲动一下,但人们需要对冲动之后是享受还是惩罚的结果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市民李先生略带怀疑地说:“‘闪婚’是一种愚蠢的行为。结婚是人生的大事,结婚后不再是两个单独的个体,而是一个小家庭和双方父母两个大家庭的事情;对对方的了解和适应应该在婚前解决。”
  从事法律工作的黄先生认为,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相对于未婚同居,“闪婚”恰恰是对婚姻采取了负责任的态度,“闪婚者”自愿接受了来自社会的约束力,承担义务,比非法同居等行为要严肃得多。